作者:王超 金子璐 日期:2013年9月22日
兴城市采用“单位推荐、选拔考试、综合考察”相结合的“1+1+1”选拔方式,对乡科级副职后备干部集中进行补充调整。
合理引进竞争机制,在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考试,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加分+荣誉加分)排名,实现“优中选优”。剔除了推荐中有可能存在一些“贿选票”、“人情票”、“资历票”、“服从票”、“小圈子票”等不正常票,将“善交际”、“人缘好”但能力素质不高的干部拒在门外,打破了“以票取人”壁垒。同时,通过异地购买试题、异地判卷,从方法上保障了选拔的公正性、公平性。
参加考试前,需通过单位推荐方式取得应试资格。各单位对应试者资格条件和能力素质进行严格把关,通过毛遂自荐、群众评议、内部考试、领导审核等多种方式,在单位内部确定5名以下推荐人选。所有的推荐人选通过统一考试,选出其中最优秀者作为后备干部人选。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对后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做出客观公正评价,有效克服“高分低能”问题。最后选出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然后通过集体讨论酝酿,确定后备干部拟定人选。
兴城市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采取定期考察、跟踪培养、动态管理的方式。通过不定期的走访和考核,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跟踪了解后备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对在政治思想等方面出现问题、表现平庸、工作业绩不突出不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同时对表现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后备干部要优先使用,摒弃了“一考定终身”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