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超 杨帅 日期:2011年9月30日
经兴城市委研究决定,在乡镇(街道)党委、市直各党委(党组)、各群团单位中推荐选拔党外后备干部。5月18日文件下发后,兴城市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把关、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积极推荐优秀的党外后备干部。
根据工作安排,自7月5日起,兴城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上来的党外后备干部进行资格认定,查阅档案、毕业证书等,还联合市委统战部组成两个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征求意见、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积极推荐,确保取得实效,达到发现、选拔人才的目的。考察结束后,经兴城市委组织部与统战部研究,确定19名同志为兴城市党外后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