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履行中央、省、市、县赋予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职责,对老干部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具体负责老干部工作。
2、抓好上级和同级党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
3、适时建议并召开老干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每年对老干部工作要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有关单位全面落实应享受的有关干部政策、待遇。
4、按照党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领导班子建设,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老干部,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组织和安排好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5、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沟通各成员单位做好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完成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