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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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8/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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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领导和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工作;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
2、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和广大党员的理论学习。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作风建设。
3、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负责市直各单位党总支、支部的组建、改选及书记的任免、考核,审批党总支、支部吸收的新党员。
4、指导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市直各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各单位党员和群众对单位领导干部工作情况的评价。
5、按照规定权限审议市直单位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
6、领导市直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支持它们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
7、指导市直单位各级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
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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