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秘书事物、重要文件起草、文书档案管理、政务宣传和信息;负责局机关的政务协调、制定本系统规章制度、处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和建议;负责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安全防卫、社会公益、人事劳资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财务、会计、规范化工作,监督执行旅游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旅游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和旅游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电话:0429-5159776
(二)计划资源开发科
编制全市旅游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旅游资源普查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旅游产品开发工作;指导旅游重点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等级评定报批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
(三)宣传促销科
研究编制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市场促销工作、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与促销活动;研究提供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旅游政务宣传和旅游信息工作。
(四)市场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确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游乐设施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负责开办旅行社的审核报批工作;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组织参加国内旅游交易会、监督检查旅游保险实施工作。
(五)稽查科
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规、条例;对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全市旅游行业的安全进行检查;对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景区定点单位和个人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管理有关投诉,依据事实及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治安案件。
(六)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导游人员的注册登记、代办导游证、导游等级证,负责其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导游人员参加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审核、年审培训,组织日常政策业务培训;负责建立对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督办法和奖惩制度;负责建立导游人员信誉档案、净化导游队伍,提高导游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地址:兴城市行政中心一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