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东雨 王晓旭 日期:2013年9月22日
兴城市结合《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了《兴城市公务员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实现对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动态管控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同时建立数据维护“四化”制度,即信息采集常态化、数据质量精准化、信息维护周期化、数据校核责任化,使变化的数据得到及时更新和维护,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对系统管理人员和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兴城市委组织部专门建立了培训学习制度,规定每一名管理员和技术人员上岗都必须经过培训。组织学习了《公务员法》、《全市公务员信息系统总体技术方案》和《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报送标准》等相关法规文件,培训了信息采集软件维护与管理、EXCEL应用技巧等计算机软硬件知识,并将公务员信息采集系统教程及详细填写说明刻录成光盘与采集软件一并发放给每位基层信息采集人员,切实增强了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水平。
为拓展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空间,兴城市委组织部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兴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兴城人事局档案室及部内档案室进行信息沟通共享,既能将信息“收进来”,也能将信息“放出去”,避免由单个科室管理使用信息系统的带来的信息闭塞、信息交换缓慢等不利因素,拓展了信息系统的广度和深度,增加了信息化建设和公务员管理工作的结合点,为科学制定队伍发展战略提供了决策支持,提高了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