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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8/28           ★★★

    第一、参加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之前,要精心做好准备工作:要采取多种方法,主动征求上级党组织、主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本级机关、双管单位、村组干部的意见,找准抓住班子建设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真诚开展谈心活动,班子“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意见,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要认真撰写、审阅发言提纲,依据《党章》有关规定和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找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同时,要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审阅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会议中,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共同营造敢于讲真话、勇于讲实话的良好氛围,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护短、不遮掩,批评他人要言之有据、善意帮助,坚决克服和纠正那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真正达到思想见面、人人提高的预期效果。会议后,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各班子成员要针对查找到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要真知真改,即知即改,付诸实际行动,狠抓整改落实;对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要按集体决议和组织分工,勇于担责任,积极破难题,逐项抓落实,努力求实效。

    第二、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日常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自觉做到五有:有指定的学习材料,有专题读书笔记,有系统的发言提纲,有接受群众评议的谦虚态度,有改进存在问题的具体措施。因故外出不能参加民主评议时,要事先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汇报材料,返回后主动听取党支部的评议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日常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乡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

    第三、参加统一组织的党性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三课、三为、三走访”作为党性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和基本形式,长期坚持,常抓不懈,求真务实,抓出实效。要按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每年选定一个题目,为所在支部、联系点、实践点的党员群众上一次党课,或讲一次革命传统教育课,或做一次形势报告;结合落实中心任务,坚持走访农牧户为他们解决一个具体困难,走访企业、为企业提出一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合理化建议,走访村组、为基层党支部办一件有影响的实事。通过深入基层,不断地贴近群众,密切感情,锤炼党性,实现知与行、学与做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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