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有效形式,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要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需形成决议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实到会半数以上赞成,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部人数的五分之四,所作的决定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问题等,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基层党委统一组织,集中上课,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根据党员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计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党的书记要带动讲党课,不管谁讲党课,都要认真进行准备,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必须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党支部和党小组分别建立《三会一课记录籍》。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每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之前,党组织应将会议的内容通知党员干部,提前做好准备,开会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
六、基层党委每半年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三会一课”不正常的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帮助整顿。
七、除“三会一课”外,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党员活动日活动,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是向党员讲形势,报告工作,组织学习党内文件和科学文化知识,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组织好上级党委安排的其他活动。